戴昌久
金牛座

北京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1101199510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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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31年6月

案件数量:723

擅长案例
金融证券投融资
律师简介

律师介绍

戴律师,从业二十余年,致力于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投融资法律服务、国际商贸、税务代理等领域。

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预算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任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业绩

◆金融业务:参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

◆证券业务:承办了国家电力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企业的股票、债券发行。

◆新三版业务(截止到2016年5月份已成功挂牌和再融资等共计9家)。

◆清算、破产业务:受中国证监会指派主持武汉证券的行政清算工作,2010年9月中国证监会为本所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处置工作颁发了荣誉证书。依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主持武汉证券破产财产管理工作。

◆基础设施融资: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南水北调工程550亿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成功代理过数起标的过亿的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多家大型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获得了客户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