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武
处女座

昆明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53012012109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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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2年12月

案件数量:251

擅长案例
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投融资劳动人事并购与重组常年法律顾问
律师简介

业务专长

经济相关合同(尤其是股权并购及民间融资相关交易合同)的设计、审核、诉讼、仲裁。公司业务及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争议解决。

代表性诉讼案件

代理刘忠仁诉汤富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被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事不再理”纠纷经典案例。

代理左晓芹诉吴禹萍抵押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在部分证据缺失导致难以完全还原客观事实的情况下,通过组建证据链、充分利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以及民事合同效力相关规定及理论,最终获得胜诉,维护了委托人1200万元的抵押权。

代理彭某诉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劳动者争取到十数万元的权益。

代理云南电力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郑家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驳回郑家炎全部诉请,成功维护云南电力设计咨询研究有限公司合法权益。

代表性非诉业务

全程参与深圳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云南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对该并购项目提供最优解决方案,顺利促成双方交易。

参与昆明金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购云南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策划、谈判、合同草拟及签订工作,有效防止企业并购产生的法律风险。

参与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的并购及债务重组。主要从事债权债务清理、结算,提供债务重组方案,参与谈判,协调相关方利益,审核相关合同。

参与完成以下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事宜

云南电力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瑞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昆明怡泰祥珠宝有限公司

昆明舍得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合道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