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长案例
- 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常年法律顾问并购与重组公司上市合同纠纷
-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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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郑维民,高级律师(二级律师职称),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维民律师致力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管控,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重大民商事诉讼代理,企业破产管理人,新三板上市,企业兼并重组,以及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部分案例:
1.在涉案金额达4.37亿元的“张万琦非法集资案”中,担任被告人原德山建设银行会计科长肖敏的辩护人,在开庭宣判后肖敏成功获释;
2.担任原常德市武陵区委书记、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吴让见贪污受贿案”辩护人,经过9年抗争,最终吴获免于刑事处罚,恢复公职党籍,其辩护效果颇受委托人肯定;
3.担任原常德市人大副主任、财政局长“万善志受贿案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辩护人,诸多辩护意见被采纳,万某被判决有期徒刑11年;
4.担任原澧县人民医院院长“皮明军受贿案”辩护人,从最初的检察机关汇报称“皮明军受贿金额百万的大案”到最终仅仅判决仅认定受贿金额3.7万元,缓刑三年,该辩护过程受到委托人高度肯定;
5.担任石门县规划局局长张慧龙受贿案二审辩护人,由一审认定受贿金额数十万元、判刑10年6个月,改判为二审仅认定受贿5万元,量刑为5年;
6.在原告多达206名退休工人诉某劳动局、社保处“养老保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担任某劳动局、社保处的委托代理人,最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全部胜诉,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7.在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的湖南省农资总公司诉常德农资公司货款纠纷案中担任常德农资公司的代理人,通过异地强力抗辩最终促成和解,为常德农资公司赢得了近500万元经济利益,取得双赢的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