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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朱秀峰律师,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到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工作,后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学习刑法,毕业后至河南省农业大学法律系任教,2004年辞职到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现为北京分所副主任,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开始执业后,朱秀峰律师潜心刑事辩护技巧及艺术的研究,办理了一批在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大量案件取得了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良好效果,部分案件发回重审,部分案件由公诉机关撤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参与编纂《河南省律师协会死刑辩护指引》过程中,因执着个性,被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笑称为“百折不挠”。朱律师愿以百折不挠的精神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
河南省新乡市某县某局局长靳**滥用职权案(撤案)
河南省商丘市某镇镇长顾**贪污、滥用职权案(撤诉)
河南省某杂志社主编职**诈骗案(撤诉)
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经理谢**非法经营案(撤案)
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法人代表杨**合同诈骗案(撤案)
河南省洛阳市某公司法人代表王**合同诈骗案(撤诉)
闫**贩卖毒品案(撤诉)
许**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员工李**偷税案(不起诉)
河南省信阳市某县某局副局长涂**挪用公款案(免除处罚)
河南省信阳市某局局长王**贪污、单位受贿案(改判)
段**故意杀人案(改判)
杨**抢劫案(改判)
河南省安阳市某信用社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改判)
乔**贩卖毒品案(拘役一个月)
秦**贩卖毒品案(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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