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宁生
狮子座

南京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3201201010438910

5

执业16年5月

案件数量:500

擅长案例
医疗纠纷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执行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遗嘱继承股权纠纷投融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劳动人事并购与重组常年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处置
律师简介

简介

初宁生律师具有在军队从事医疗工作及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刑事检察业务的工作经历。于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更加丰富了其生活阅历和知识面。代理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继承纠纷、所有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担保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等。

执业经验

1、樊建兵:实际施工人樊建兵因虚开发票1200余万元,被南京市某区警方以虚开发票罪立案并将其刑事拘留,之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经辩护人有效辩护后,2014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沈德彬:沈德彬因涉嫌单位行贿,被南通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辩护人有效辩护后,2014年11月,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3、袁洪升:袁洪升涉嫌组织淫秽表演,被南京市某区警方立案并将其刑事拘留。经有效辩护,2014年8月,法院判处缓刑

4、宋凯:宋凯因涉嫌容留卖淫,被南京市某区警方立案并将其刑事拘留。经有效辩护,2014年5月,法院判处缓刑

5、徐品仲:徐品仲因非法拘禁(有殴打致人轻伤从重情节)被扬州市江都区警方以非法拘禁罪立案并刑事拘留,经有效辩护,2014年5月,法院判处缓刑

6、施乐明:施乐明因走私废物300余吨,被南京海关缉私局以走私废物罪立案并刑事拘留。因2012年2月,上海海关缉私局松江分局因施乐明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对其立案侦查,正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辩护人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将施乐明涉嫌走私废物一案移送上海并案处理的书面意见,经过协调南京海关、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将此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施乐明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期四年六个月

7、章海林、陈玉林、吴德莺:代理债权人章海林、陈玉林、吴德莺起诉任钢、南京索罗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中,成功地运用保全、协助被告利用其公司股权融资、申请拍卖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该债务由南京索罗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将出借的600万元借款本金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