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长案例
- 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合同纠纷涉外纠纷
-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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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力立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知识产权部主任,高级合伙人。代理了大量商标维权案件、不正当竞争、著名影视剧著作权的维权案件案件。
部分案例
1、代理内蒙古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济南绿宝乳业有限公司“伊利”商标侵权一案;该案被评为2008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系伊利集团首例商标维权案件,胜诉后该律师团队成功在国内为伊利集团完成类似商标维权案件数十起;
2、代理内蒙古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优酸”商标侵权一案并取得胜诉。
3、代理天津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诉山东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邦德”商标侵权一案,最终天津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100万元。该案被评为2009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4、代理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诉山东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该案系国内首例利用知名商品字号获得胜诉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后苏州小羚羊公司获赔100万元。后苏州小羚羊公司已在国内就类似案件提起诉讼数起并均取得胜诉;
5、代理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诉天津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等侵犯企业名称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并取得胜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之一,同时被评为2010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6、代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诉青州云门山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该案系国内首例瓶装水不正当竞争案件,最终农夫山泉胜诉并获赔50万元。
7、带领律师代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树竞“九阳”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并取得胜诉,该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8、代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诉章丘华联百货有限公司茅台商标侵权一案,最终该案调解结束;后茅台集团参照该类代理模式陆续在国内推广茅台系列商标维权活动;2013年代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济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茅台”等商标侵权一案并取得胜诉,该案被评为2013年济南中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9、代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银座“贵州茅台”等商标侵权一案最终胜诉,获偿2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2015年山东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10、2013-2015年代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诉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国典”商标侵权案件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诉山东景阳冈酒厂“国色天香”商标侵权案件,上述案件均和解结案,系习酒公司两商标的首例维权案例。
11、自2006年10月起代理日照市东港区茶叶管理局诉福建满堂香茶叶有限公司、青岛丰利茶叶有限公司等“日照绿茶”证明商标侵权案件,在国内率先开展证明商标的维权案件,后陆续进行该商标维权案件达30余件;
12、2008年独家代理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诉海南电视台、徐州电视台、株洲电视台等约20家电视台侵犯电视剧《闯关东》著作权案件。以上全部案件历时一年半,均获得胜诉或调解结案。该维权模式在国内创造了电视剧著作权形成系列维权案件的先例;
13、代理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黄金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诉各地电视台侵犯《闯关东中篇》、《红灯记》,《拯救爱》、《沂蒙》、《生死线》及电影《无间道(1-3)》、《头文字D》、《画皮》、《梅兰芳》《疯狂的赛车》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