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远
处女座

上海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3101201010637668

5

执业15年6月

案件数量:300

擅长案例
知识产权文化传媒不正当竞争行政案件
律师简介

简介

王登远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王登远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70余家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诉讼服务。

部分案例

  • 代理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许玉林、苏州安靠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45案)。

  • 代理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普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获2018年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代理西安中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与陕西中大国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提起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代理百优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与汤米巴哈马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确权纠纷再审案。

  • 代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应诉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 代理杭州泽天科技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绰美科技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 代理杭州微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余杭区人民法院应诉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12件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 代理杭州威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巨峰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案。

  • 代理王某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 代理杭州升佳地板有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请查扣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侵害专利产权品。

  • 代理霍尼韦尔与杭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hone well” 注册商标专用海关保护案。

  • 代理杭州Paul Frank 与杭州璞真阁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大嘴猴”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投诉案。

  • 代理霍尼韦尔与杭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hone well” 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投诉案。

  • 代理杭州燊燊模具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法国施托布利法韦日(STAUBLI-FAVERGES)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同时代理杭州燊燊模具有限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法国施托布利法韦日(STAUBLI-FAVERGES)名下专利提起专利无效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