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4501201710012767
5分
执业8年10月
案件数量:100件
刘炳瑜,专职律师。执业前,曾在金融企业任资产回收专员,具有丰富的资产回收经验。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包括多起有影响的大案,擅长民商法领域各类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办理业务认真负责有耐心,诚实守信,敬业尽责,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长: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法 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