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长案例
- 执行交通事故行政案件
-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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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执行与保全业务、民事诉讼、收费公路、路政、公路诉讼
部分案例
1.执行类案件与保全类案件典型业绩
(1)***(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阶段,经积极工作并与法院沟通、协调后,成功代理申请人执行人收到全额1400多万合同款。
(2)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贸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执行阶段,经努力与法院鉴定室沟通、协调后,于2019年4月份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启动对抵押物评估程序,现已评估完毕,待拍卖抵押物后,申请执行人可得到相应追偿款,同时最大程度保护国有资产。
(3)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内蒙古***大学追偿权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该案因各方因素一直未启动相应执行程序。2019年6月代理该案后,成功启动执行程序,并查封、冻结内蒙古***大学银行账户,冻结600多万元,并于当日划拨至法院。
2、诉讼典型业绩
2.1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方面典型业绩
(1)***(自然人原告)诉***交通运输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作为***交通运输局,以设置限高架的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行政行为作为主要答辩意见,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和庭审论证,澄清了***交通运输局***是否应该进行赔偿的相关事实,最终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对***交通运输局的起诉,该案例成为行政机关单位合法设置限高架不承担责任的典型案例。
(2)***(自然人原告)诉***路桥公司等道路通行妨害纠纷一案中,以***(自然人原告)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养护单位尽到养护管理责任为主要答辩理由,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庭审论证,实现***路桥公司无责任的判决结果。
2.2.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方面典型业绩
(1)***(自然人原告)诉***运输管理局及第三人***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纠纷一案中,以***(自然人原告)起诉***运输管理局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及诉讼请求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主要答辩理由,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庭审论证,实现***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不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原告起诉,实现了***运输管理局不承担行政责任的首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