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龙
处女座

呼和浩特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150120081040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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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7年5月

案件数量:350

擅长案例
刑事案件金融证券
律师简介

律师简介

赵江龙律师,曾任某基层法院法官、呼和浩特市万国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校长。法官辞职从事律师后,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金融法律服务。近年来承办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类型刑事案件。特别擅长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对职务犯罪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部分案例

1、内蒙古数额最大的某银行行长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15.7亿,案发时未归还3.2亿)。为涉案的一名副行长辩护,为其进行量刑辩护,成功被认定自首、从犯,涉案数额与指控数额不符的辩点被法院采纳,最后得以轻判。

2、张某某聚众斗殴案,其中一名受害者当场死亡,接受委托后,出具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书,成功被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最终不予对张某某进行提起公诉。

3、王某某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450万,接受委托后,认为不构成犯罪,出具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书,多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最终某市检委会一致认为王某某没有诈骗故意,不予提起公诉,对其进行撤案处理。

4、呼和浩特市某区畜牧局局长受贿、玩忽职守案,二审介入代理,提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思路,经过发回重审、重审后一审,认为不构成受贿罪,成功打掉一罪名,从四年变更为缓刑,后检察院抗诉,最终二审维持该判决。

5、内蒙古鄂尔多斯某旗安监局安检站局长玩忽职守案,某工厂七名工人出现安全事故,认为其有玩忽职守行为,本案提出管理职责并不在某安检局,主体错误的辩护意见,最终从指控的七年以上,被判决缓刑。

6、某房地产开发商总经理骗取贷款案,涉案金额2000万,公安起诉意见书认定为个人犯罪,接受委托后提出属于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并且并不是其管理职责,后被检察院更改罪名,得以轻判。

7、某村村长贪污案,涉案金额12万元,检察机关指控涉案金额12万,系主犯,本案辩护律师知道刑法修正案将对贪污数额有所更改,因此采取“拖”的办法,将本案进行补充侦查,本案移送法院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提出构成自首等辩护意见,后本案成功被认定自首,得以轻判,被判缓刑。

8、通辽某企业单位行贿案,律师采取利用最新刑法修正案九,并寻找判例的方式,最终被认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单位主管人员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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