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原芳
处女座

洛阳市 | 4007-186-007

执业证号:141012008118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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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6年12月

案件数量:353

擅长案例
刑事案件
律师简介

律师简介 

张原芳律师,洛阳只做刑事案件的女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洛阳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2017洛阳十佳优秀律师,洛阳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洛阳市仲裁委特聘仲裁员,中国律企商学院金牌讲师等。

十大精品案例

1.王某某涉嫌故意杀 人一案,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13年有期徒刑;

2.某市副市长谭某涉嫌受贿一案,受贿数额1000多万,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8年6个月有期徒刑;

3.某市规划局局长马某某受贿罪一案(受贿数额:57万元;上街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二审改判为3年有期徒刑)

4.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受贿数额24.5万,经过罪轻辩护,一审判决降低一档刑期,判处2年有期徒刑。

5.马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洛龙区人民法院;审查起诉阶段将故意杀 人罪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6年有期徒刑);

6.许某涉嫌非法 拘禁罪、强 奸罪一案,作为一审辩护人,经过辩护判处仅构成非法 拘禁 罪,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7.白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作为二审辩护人,二审发回重审;

8.周某某涉嫌强 奸罪一案,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9.李某涉嫌挪用 公款罪一案,挪用130多万,作为一审辩护人,经过辩护一审判决2年,缓刑2年;

10.贾某某涉嫌诈 骗罪,经过有效辩护,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